1、心理咨询室于周二——周五下午午自习时间(4:00—5:00)、晚上班级活动时间(21:40—22:20)对学生开放。
2、来访学生可在课外活动时间到咨询接待室进行登记,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咨询员和咨询方式,然后由值班人员进行具体安排;也可在开放时间直接到心理咨询室进行咨询。
3、咨询和辅导人员应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,本着“助人自助”的原则,提供优质服务,并做好档案的纪录与整理。
4、对于疑难案例应及时提交负责人,由负责人组织研讨进行会诊。
5、对经会诊确定为有典型神经症和精神症的来访学生,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,及时联系家长,并介绍到有关专业部门治疗。